
货运险的特点包含被保障人的多变性、保障利益的转移性、保障标的的流动性、承保风险的广泛性、承保价值的定值性、保障合同的可转让性等等,详情如下:
一、被保障人的多变性
承保的运输货物在运送保障期限内可能会经过多次转卖,因此最终保障合同保障受益人不是保障单注明的被保障人,而是保单持有人(PolicyHolder)。
二、保障利益的转移性
保障标的转移时,保障利益也随之转移。
三、保障标的的流动性
货物运输保障所承保的标的,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质的动产。
四、承保风险的广泛性
货物运输保障承保的风险,包括海上、陆上和空中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动态和静态风险等。
五、承保价值的定值性
承保货物在各个不同地点可能出现的价格有差异,因此货物的保障金额可由保障双方按约定的保障价值来确定。
六、保障合同的可转让性
货物运输保障的保障合同通常随着保障标的、保障利益的转移而转移,无须通知保障人,也无须征得保障人的同意。保障单可以用背书或其他习惯方式加以转让。
七、保障利益的特殊性
货物运输的特殊性决定在货运险通常采用“不论灭失与否条款”,即投保人事先不知情,也没有任何隐瞒,即使在保障合同订立之前或订立之时,保障标的已经灭失,事后发现承保风险造成保障标的灭失,保障人也同样给予赔偿。
八、合同解除的严格性
货物运输保障属于航次保障,《保障法》、《海商法》规定,货物运输保障从保障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