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险和物流责任险差异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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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国内公路物流公司的货物类保障有两种,一种是建立在货物所有权之上的货物运输险(以下简称“货险”),即保障货物本身的损失;另外一种是建立在委托关系之上的承运人责任险(以下简称“责任险”),即保障物流公司对外赔偿责任;关于两个险种常常发生混淆和误判,以下是简单对比内容:

一、标的不同

货险:货物本身为投保标的

责任险:承运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

二、投保模式不同

货险:承运的每票货物要向保障公司申报货物价值、货物属性、包装、件数、起始地、运单号等,并缴费出单

责任险:签订一份全年保障协议,不需要每票申报,一次性缴费出单

三、计费标准不同

货险:费率*货物价值=保费金额

责任险:费率*年营业额(运费收入)=保费金额

四、受益人不同

货险:建立在货物所有权之上,物流公司代货物所有权人投保,保障的受益人是货主

责任险:建立在承运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之上,保障的受益人是物流公司

五、赔付标准不同

货险:以保单责任、投保货值与实际货值之比例,并结合实际货物损失得出定损及理算金额

责任险:以保单责任、投保营业额与实际营业额之比例,并结合实际赔偿责任得出定损及理算金额

六、承保的范围不一样

货险:保意外事故(操作失误、交通事故、火灾等导致的货损事故)、不可抗力的因素(地震、暴雨等自然灾害)导致的货物损失

责任险:保意外事故(操作失误、交通肇事、火灾等导致的货损事故),不保不可抗力的因素(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等非物流公司责任导致的货物损失。

上述六个维度的本质区别也决定了两个险种后续理赔上有很多区别,下面具体介绍:

1.向保障公司请求赔偿的权利主体不同

货险:向保障请求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货物所有权人,严格从法律角度考量物流企业在承保货物运险时是无权向保障公司进行索赔的

责任险:向保障公司请求赔偿的权利主体就是被保障人物流公司

2.赔偿款的接收人不同

货险:赔偿的收款人严格从法律关系角度考量应是货物所有权人

责任险:向保障公司投保的物流公司即是法律规定的赔款收款人

3.保障公司的代为追偿权

货险:物流公司只是投保人,如果在保单中没有明确约定,保障公司在赔付货主后是可以向投保的物流公司进行代位追偿

责任险:保障公司在赔付后,无权在向投保的物流公司进行代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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