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受损出险后的索赔流程是什么?物流老板需要如何降低损失?首先保障事故发生时,要采取措施止损;其次保护好事故现场;然后立即通知保障公司;下一步配合保障公司收集/提交材料,定责、定损、理算、赔款。
一、及时减损
被保障人有施救的义务,《保障法》规定:“保障事故发生时,被保障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如果不履行此义务,保障公司可以拒赔。或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不予认可定损。
二、保护现场
在保障事故发生之后,未经保障公司及第三方公估查勘、核损或同意之前,被保障人或受益人有义务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保障公司及第三方公估查核实事故原因及损失状况。因特殊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无法进行的,应该立即拍照及录像保留现场证据。
三、报案
《保障法》规定了被保障人有及时通知保障事故的义务。止险后,投保人、被保障人或受益人应立即通知保障人,以便保障人及时派员到现场调查检验,并采取施救措施,避免损失继续扩大。
出险报案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先口头或电话通知,然后补交书面通知。出险通知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障人的姓名、地址、保障单号码、出险日期、出险原因、受损财产的项目或受损人身的部位、受损财产的金额等。
四、提出索赔
1、提出索赔要求
除了根据保障合同的约定,索赔权由被保障人指定的受益人享有外,被保障人本人拥有索赔权。如果被保障人履行了所承担的各项义务,就有权在保障单许可的范围内要求保障人赔偿保障事故造成的损失和给付保障金。
2、接受保障人的检验
保障人有调查权,调查核实事故原因及损失状况。而被保障人负有接受检验的义务,接受保障人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如保障代理人、检验机关)的检验,并为其进行检验提供方便条件,用以保证保障人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保障公司确认损害程度和损失数额等。
3、提供索赔单证
所谓索赔单证就是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及损失金额的文件。《保障法》规定被保障人有提供索赔单证和证明材料的义务。
4、领取保障赔款或保障金
被保障人或受益人领取了保障赔款或保障金之后,其据以索赔的保障单可能继续有效,这个要视具体情况来处理。





